近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,明確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政策。
分析人士表示,公益性捐贈結轉扣除政策的出臺實施,將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捐贈行為的稅收政策支持,有利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,調動企業參與慈善事業的積極性。《通知》明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(含縣級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,用于慈善活動、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,在年度利潤總額12%以內的部分,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;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%的部分,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